日本VOCs污染控制有哪些好做法?
為深入了解日本在VOCs污染治理及溫室氣體減排協同效應方面的經驗和做法,筆者赴日本開展了中日污染物協同效應研究示范項目研修,訪問了川崎市環境局,參觀了日本相關企業和東京氫能汽車展,對日本VOCs污染控制管理體系、技術和企業精細化管理等進行了深入考察。
法律政策予以保障
日本VOCs的控制對策是法律規定與企業單位自主減排相結合。2004 年5月,日本政府在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止法》中增加了《VOCs排放規制》一章,并于2005年先后修訂了《大氣污染防止法實施令》(國級令)和《大氣污染防止法實施規則》(部級令)。
川崎市出臺了《川崎市公害防止》等生活環境保護相關條例,規定了不同的對象設施應該采取的設備標準。此外,根據《大氣污染防止法》的規定,川崎市也會對企業進行日常檢查,對企業的書面材料、自行監測數據、設施等進行確認。與中國相比,日本對企業的檢查頻次和數量相對較少,川崎市平均每年檢查企業僅為2-3個。例如,2016年實際檢查2家企業(2個設施),2017年實際檢查3家企業(11個設施),2018年實際檢查2家企業(4個設施)。檢查內容包括書面材料確認(對企業進行的自主測定的結果進行確認等)和設施確認,由市政府進行VOCs排放量測定。
除了法律法規的規定外,川崎市還實行企業的自主減排措施進行VOCs減排控制。事實上,當減排效果不佳時,重新考慮法律監管與自主減排的權重比例,實現兩者的最佳組合。參與自主減排的VOCs排放設施比法律監管的范圍更加廣泛。任何想要削減VOCs排放的企業、任何設施類型的企業和產業團體均可以加入自主減排計劃,而不局限于法律規定的設施類型,對設施規模同樣沒有限制。通過實施自主減排,企業實現了技術創新。例如印刷企業,通過油墨替換的減排貢獻為50%左右,末端治理的貢獻約20%,改善印刷方式(包括采用無水異丙醇印刷)為30%左右。從效果來看,在這些政策的綜合實施下,VOCs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有些企業2010年比2000年的實際減排量降低63%,遠遠大于30%的目標值。
實施財政支援等多種綜合措施控制VOCs排放。日本還通過稅制優待、特別融資、優先采購、環境技術實證及表彰等多種經濟激勵政策推動企業推進VOCs減排對策實施。
實施財政支援制度。日本為了減少進行與直接利益無關的巨額非收益投資,減輕公害設備投資的企業的負擔,由政府系統金融機構作為低息融資實施環境及能源對策貸款,對象是排放煤煙、VOCs的中小企業,以及產生或飛散石棉的小規模企業。
實施環境技術實證制度。為消除消費者和企業等終端用戶對技術的疑慮,同時普及相關技術,日本環境省推動第三方機構開展環境技術實證。環境技術實證不同于環境技術認證,具體反映基于環境技術試驗等客觀性數據的“實證”。截至2016年10月,日本已經開展了包括VOCs治理技術在內的603項技術實證。
實施表彰制度。對于具備實施先進措施及對策技術開發的企業或個人、開發出有效方法及采取有效措施的企業或個人、或通過地區伙伴而開展有效措施的企業或個人三個條件之一的,在公害防止方面取得顯著功績的公害防止管理者、企業等個人或團體當中,被認為實施了模范措施的企業或個人實施表彰。
日本政府在VOCs污染控制中積極宣傳,為企業做好服務工作。日本非常注重環境保護措施的宣傳以及對企業的幫扶指導工作。以川崎市為例,政府會制定不同行業的VOCs削減指南,免費發放給市內的企業。指南中會明確告訴企業夏天氣溫較高,是有機溶劑尤為容易揮發的季節,告知企業可以從哪幾個方面進行VOCs的削減。此外,政府還會免費派遣擁有知識和豐富經驗的專家訪問企業,對企業的VOCs排放削減對策提出建議,以及進行簡易的VOCs測定。
加強與附近城市合作,聯合采取措施應對VOCs污染。夏季的光化學氧化劑會在廣泛范圍內達到高濃度,不能僅靠1個地方政府采取對策。埼玉縣、千葉縣、神奈川縣、橫濱市、川崎市、東京都都共同呼吁采取廣域聯合措施,在夏季削減VOCs排放。
川崎市非常重視與附近城市開展合作,目前主要通過兩大機制開展合作:一是由神奈川縣、橫濱市、川崎市組成神奈川縣公害防止推進協議會,主要措施為制定與VOCs減排對策相關的宣傳品,舉辦針對企業的演講會、針對職員的研修會,探討減少Ox的對策措施;二是由九都縣市組成的九都縣市大氣保護專門會議Ox、PM工作組,主要措施為夏季VOCs排放抑制對策普及啟蒙,申請國家預算,查明Ox發生機制以及設定新的削減目標等。
日本擁有先進的VOCs污染治理技術。企業大量開發創新多種先進技術,企業內部也實現了精細化的管理,切實實現了VOCs減排目標。此次考察拜訪的幾家企業均按照日本最新的污染物控制要求,采用了最新的技術。印刷行業采用的無水印刷技術不僅提高了生產效率,還大幅降低了VOCs的排放。石化行業采用硅膠作為吸附劑,在大大提高吸附效率的同時,也提高了技術安全性(傳統活性炭具有易燃的特點)。此外,日本在餐飲行業使用的臭氣收集裝置,以及日本東京的氫能汽車展覽也令人印象深刻。
日本企業精細化管理程度高。精細化管理在日本始于20世紀50年代,是一種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管理所占用的資源和降低管理成本為主要目標的管理方式,目的是使企業獲得更優品質、更高效率、更好效益和更強競爭力的管理模式,并在此過程中實現環境與經濟的同步發展。此次考察拜訪的日本企業也體現出日本企業精細化管理促進了企業污染物的減排和穩定達標。
日本企業精細化管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強化制度規范,用標準、規程來管理企業、規范行為,實時對不同生產線進行調度和跟蹤;二是所有操作要求全部圖表化上墻,即看即知,可視化操作;三是強化全員學習培訓,把員工不斷學習提升作為企業發展的動力;四是優化產品設計,不斷改善工藝和技術、工序設計的整流化、工序之間的同期化、操作周期的平準化,實現均衡生產,減少庫存和浪費。企業整體生產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從全生命周期的角度來看減少了能源消耗和污染的排放量。此外,在生產設備周邊安裝了報警裝置,一旦VOCs等濃度超標,報警裝置會立馬啟動。
第一,加強VOCs治理綜合性政策制定。在加強VOCs排放標準制定的同時,考慮經濟激勵、財政補貼、技術實證、獎勵等相關政策的制定。
例如:建議對行業前1%-3%處于環境達標前列的印刷企業實施重污染應急天氣停產豁免制,對行業領跑者實施政策優惠,鼓勵“先進生”;對使用無水印刷等源頭治理達標的企業不再強制要求安裝末端治理設施,避免“一刀切”。結合行業競爭力,鼓勵企業進行“碳認證”。推動將綠色無水印刷等技術與綠色政府采購政策等結合,列入綠色政府采購名錄。
第二,加強企業的自主減排。法律監管和企業自主減排是控制 VOCs 排放的主要政策措施。當前,我國主要依靠相關控制標準和技術規范,對企業VOCs排放進行約束,但對于大部分中小企業而言,法律監管難以到位且成本較高。
建議明確自主減排企業的相關責任,包括排放濃度監測、排放設施和濃度申報,引導企業改良設施和工藝,并主動公布減排有效信息,接受政府和公眾的監督,出臺企業VOCs自主減排行動計劃,落實主體責任、規范企業減排,最終帶動其他行業參與企業自主減排計劃。
第三,加強企業精細化管理水平。總體來看,我國企業與日本企業相比,在發展觀念、管理觀念和執行效力上都存在顯著差異。下一步,建議逐步引導企業加強精細化管理。
出臺相關激勵性政策,讓企業樹立核心價值觀,勇于承擔社會責任,投入資金進行創新活動等。加強企業管理規范和管理指南等的制定。例如,優化生產流程,制定具體操作規范,規范上墻,安裝報警裝置等,加強管理和操作人員的能力建設培訓。
第四,強化大氣區域聯防聯控。建議根據不同行業、不同污染物等特征,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建立協調小組,形成定期會商機制,負責制定區域空氣質量目標,實施區域總量控制計劃,統籌協調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此外,還需進行統一規劃、統一防治、統一監測、統一監管和統一評估。
第五,繼續深化中日雙方環境合作,拓展合作領域。日本等發達國家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可在目前開展的中日環境合作基礎上,通過會議論壇、交流訪問、專業培訓等形式,重點開展日本VOCs污染控制政策的聯合研究、互訪交流等活動,豐富和拓展雙方項目合作內容與領域。
來源:中國環境報 作者:吳險峰 蔡俊 李媛媛 李麗平 王慧麗